部分工時人員的工資
按< 僱用部分時間工作勞工應行注意事項 >
區分 :
一、按月計酬者 : 不得低於按工作時間比例計算之每月基本工資。
意思是-->
每月薪資 不得低於22,000元(基本工資) ╳ (勞雇雙方約定之平均每週正常工作時數 ÷ 40小時(一週法定工時)),
而換算成時薪的話為 : 〔每月約定的正常工作時間月工資給付總額 〕 ÷ 〔 (每週約定正常工時 ÷ 每週法定工時)*240 〕 。
二、按時計酬者 : 不得低於每小時基本工資,且其工資不宜約定一部以實物給付。
三、按日計酬者 : 於法定正常工作時間內,不得低於每小時基本工資乘以工作時數之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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