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1029 勞動部新聞稿

 

勞動部提醒,請領勞保年金給付者如有需要,可向指定的金融機構申請開立年金專戶,以避免因債務問題而受扣押或強制執行。此外,因年金給付為持續按月發給方式,勞工在領取年金期間皆可隨時申請開立年金專戶。

 

該部指出,勞保失能、老年及遺屬年金是提供勞工與其遺屬長期經濟生活保障,為避免年金給付經勞保局匯入請領人之金融機構帳戶後,因帳戶遭法院扣押,影響後續生活,故請領年金給付者如有需求,得請勞保局出具證明文件,到指定的金融機構申請開立年金專戶,專供勞保局存入勞保年金給付;依規定專戶內的存款不會被扣押、提供擔保或強制執行。目前土地銀行或郵局各服務據點都可開立專戶。

 

勞動部補充說明,勞工若是請領就業保險相關給付,例如失業給付或育嬰留職停薪津貼等,依《就業保險法》規定也可以申請開立專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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