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工時人員、工讀生、時薪人員的應放假之紀念日、節日、勞動節及其他中央主管機關指定應放假之日,有哪些規定你要知道的 ?

 

  僱用部分時間工作勞工應行注意事項 (107/5/17)

 

請假相關權益

 

(二) 內政部所定應放假之紀念日、節日、勞動節及其他中央主管機關指定應放假之日,均應休假工資應由雇主照給。雇主經徵得勞工同意於休假日工作者,工資應加倍發給。但得由勞雇雙方協商將休假日與其他工作日對調實施放假。

 

1、雇主徵得勞工同意於休假日工作者,工資應加倍發給。

 

「 時薪制 」 工作者常見類型 : 

 

2、 得由勞雇雙方協商將休假日與其他工作日對調實施放假。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莫妮卡人資法花園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