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見的加班費種類有哪些情形 ? 加班費的倍率要乘以多少 ?
大致分類整理為6種狀況,
1、平日、休息日延長工作時間
2、休假日(國定假日、特別休假日出勤工作)
3、例假日、休假日遇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出勤工作
4、例假日違反出勤工作
5、休息日遇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出勤工作
6、平日遇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出勤工作
第2種加班費2、休假日(國定假日、特別休假日出勤工作)
勞動基準法第39條
第三十六條所定之例假、休息日、第三十七條所定之休假及第三十八條所定之特別休假,工資應由雇主照給。雇主經徵得勞工同意於休假日工作者,工資應加倍發給。因季節性關係有趕工必要,經勞工或工會同意照常工作者,亦同。
勞動基準法細則第24-3條
本法第三十九條所定休假日,為本法第三十七條所定休假及第三十八條所定特別休假。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八十七年九月十四日台87勞動二字第○三九六七五號函
所稱「加倍發給」,係指假日當日工資照給外,再加發一日工資。(未滿8小時也是加發一日工資)
勞工假日出勤工作於八小時內,超過八小時部分,應依同法第二十四條規定辦理。
那到底當日出勤工資,倍率是要乘以多少 ?
其他加班費,在下列專題有詳細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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