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保在公司的勞工保險就業保險健康保險之保險費和勞工退休金提繳,公司和員工要怎麼分擔呢?

 

法 條 怎 麼 說 ?

勞工保險條例  第十五條

勞工保險保險費之負擔,依下列規定計算之:

一、第六條第一項第一款至第六款及第八條第一項第一款至第三款規定之被保險人,其普通事故保險費由被保險人負擔百分之二十投保單位負擔百分之七十,其餘百分之十,由中央政府補助;職業災害保險費全部由投保單位負擔。

二、第六條第一項第七款規定之被保險人,其普通事故保險費及職業災害保險費,由被保險人負擔百分之六十,其餘百分之四十,由中央政府補助。

三、第六條第一項第八款規定之被保險人,其普通事故保險費及職業災害保險費,由被保險人負擔百分之二十,其餘百分之八十,由中央政府補助。

四、 第八條第一項第四款規定之被保險人,其普通事故保險費及職業災害保險費,由被保險人負擔百分之八十,其餘百分之二十,由中央政府補助。

五、 第九條之一規定之被保險人,其保險費由被保險人負擔百分之八十,其餘百分之二十,由中央政府補助。

 

就業保險法 第四十條 

本保險保險效力之開始及停止、月投保薪資、投保薪資調整、保險費負擔、保險費繳納、保險費寬限期與滯納金之徵收及處理、基金之運用與管理,除本法另有規定外,準用勞工保險條例及其相關規定辦理。
其他資訊參考來源 : https://www.bli.gov.tw/sub.aspx?a=1sN1%2bPOh%2btI%3d

 

勞工退休金條例  第十四條

雇主應為第七條第一項規定之勞工負擔提繳之退休金不得低於勞工每月工資百分之六。 
雇主得為第七條第二項第三款或第四款規定之人員,於每月工資百分之六範圍內提繳退休金。 
勞工得在其每月工資百分之六範圍內,自願提繳退休金,其自願提繳部分,得自當年度個人綜合所得總額中全數扣除。 
前項規定,於依第七條第二項規定自願提繳退休金者,準用之。 
前四項所定每月工資,由中央主管機關擬訂月提繳工資分級表,報請行政院核定之。

 

全民健康保險法  第二十七條

第十八條及第二十三條規定之保險費負擔,依下列規定計算之:

一、第一類被保險人:

(一)第十條第一項第一款第一目被保險人及其眷屬自付百分之三十,投保單位負擔百分之七十。但私立學校教職員之保險費,由被保險人及其眷屬自付百分之三十,學校負擔百分之三十五,其餘百分之三十五,由中央政府補助。

(二)第十條第一項第一款第二目及第三目被保險人及其眷屬自付百分之三十,投保單位負擔百分之六十,其餘百分之十,由中央政府補助     

(三)第十條第一項第一款第四目及第五目被保險人及其眷屬自付全額保險費。

二、第二類被保險人及其眷屬自付百分之六十,其餘百分之四十,由中央政府補助。

三、第三類被保險人及其眷屬自付百分之三十,其餘百分之七十,由中央政府補助。

四、第四類被保險人:

(一)第十條第一項第四款第一目被保險人,由其所屬機關全額補助。

(二)第十條第一項第四款第二目被保險人,由中央役政主管機關全額補助。

(三)第十條第一項第四款第三目被保險人,由中央矯正主管機關及國防部全額補助。

五、第五類被保險人,由中央社政主管機關全額補助。

六、第十條第一項第六款第一目之被保險人所應付之保險費,由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補助;眷屬之保險費自付百分之三十,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補助百分之七十。

七、第十條第一項第六款第二目之被保險人及其眷屬自付百分之六十,中央政府補助百分之四十。

 


 

1、我怎麼知道員工自付的勞工保險普通事故及就業保險保險費算的對嗎?

保險費計算自被保險人加保之日起計算至退保當日為止,不論月份大小,一個月概以三十日為計算標準。例如:被保險人於二月二十八日加保,當月應計收保險費為三天,而於三十日或三十一日加保者,當月份其應計收之保險費天數相同(均為一天)

假設 : 我的勞工保險級距24000,107年10月09日到職,那107年10月的員工自付保險費(沒有全月在職)是代扣多少金額呢? (勞保費是按日計算)

答: round(24000 x 9.5% x 20% x ((30-9+1)/30),0) +  round(24000 x 1% x 20% x ((30-9+1)/30),0)  = 334+35= 369元

 

2、我怎麼知道員工自付的健保費算的對嗎?

依全民健康保險法(下稱健保法)第30條第2項規定:「被保險人投保當月應繳納全月保險費,退保當月免繳納保險費。」

假設 : 健保投保金額是24000元,107年10月09日到職,當月員工健保費是代扣多少金額呢? (健保無論當月哪一天加保都是計整個月)

答: round(24000 x 4.69% x 30%,0)=338元

 

3、 我是新進員工沒有全月在職,勞工退休金提繳該如何計算?

計算原則:退休金按月開繳款單,從勞工到職之日起提繳至離職當日止,不分大小月份,每月均以30日計算。資訊來源 https://www.bli.gov.tw/sub.aspx?a=VqvD1gRcOgc%3d

(1) 全月提繳的退休金=月提繳工資×提繳率(以元為單位,角以下4捨5入)。
(2) 非全月提繳的退休金=月提繳工資÷30×提繳天數×提繳率(以元為單位,角以下4捨5入)。

假設 : 勞工退休金提繳級距24000,雇主提繳6%,107年10月09日到職,那107年10月的退休金提繳多少金額呢?

答: 24000÷30× (30-9+1) ×6% = 105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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