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見的加班費種類有哪些情形 ? 加班費的倍率要乘以多少 ?
大致分類整理為6種狀況,
1、平日、休息日延長工作時間
2、休假日(國定假日、特別休假日出勤工作)
3、例假日、休假日遇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出勤工作
4、例假日違反出勤工作
5、休息日遇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出勤工作
6、平日遇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出勤工作
第3種加班費 3、例假日、休假日遇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出勤工作
勞動基準法第40條
因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雇主認有繼續工作之必要時,得停止第三十六條至第三十八條所定勞工之假期。但停止假期之工資,應加倍發給,並應於事後補假休息。
前項停止勞工假期,應於事後二十四小時內,詳述理由,報請當地主管機關核備。
★假期 : 在勞動部的認定是例假日、國定假日、特別休假日,不含休息日。(另有休息日遇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出勤函釋說明)
那到底當日出勤工資,倍率是要乘以多少 ? (未滿8小時也是加發1日工資,超過8小時,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倍發給)
其他加班費,在下列有專題詳細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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